1、科研實驗室的概念
以科學技術研(yan)究活動為目(mu)的的設立(li)和運(yun)行的實驗室。
2、認可范圍
省部級及以上重點實(shi)驗室包(bao)括國家工(gong)程(cheng)研究中心、國家工(gong)程(cheng)技(ji)術(shu)研究中心、國家工(gong)程(cheng)實(shi)驗室等類型的(de)科研實(shi)驗室。
3、認可條件
申(shen)請(qing)人(ren)應在(zai)遵守國家的(de)法律法規、誠實守信的(de)前(qian)提(ti)下,自(zi)愿地(di)申(shen)請(qing)認(ren)可(ke)。CNAS 將依(yi)據認(ren)可(ke)準則等要求,實施(shi)評審并作出認(ren)可(ke)決定(ding)。
申請(qing)人必須滿(man)足下(xia)列(lie)條件方可獲得認(ren)可:
◆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,具備承擔法律責任(ren)的能力(li);
◆具(ju)有(you)省部級(ji)及以上重點(dian)實驗室(shi)資格并(bing)有(you)在申請認可相關科研領域/方向承擔(dan)國家(jia)級(ji)科技項目的(de)經歷(li);
◆5年內未(wei)發生過重大安(an)全事(shi)故、學(xue)術不端行為;
◆符合CNAS頒布的認(ren)可準則和相關要(yao)求;
◆遵守CNAS認(ren)可規范(fan)文件(jian)的有關(guan)規定,履行相關(guan)義務(wu)。
4、認可依據
CNAS-CL09《科(ke)研(yan)實驗室(shi)認可準則》
本(ben)準則(ze)適用于(yu)從事科(ke)研活動(dong)的(de)實驗室,是通用要(yao)求。當(dang)實驗室從事特定(ding)(ding)的(de)科(ke)研活動(dong)時,還應符合(he)其他的(de)相關(guan)規定(ding)(ding)或要(yao)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