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3日,國務(wu)院發(fa)文,再次(ci)取消13項國務(wu)院部門(men)行政(zheng)許可(ke)事項,其中就(jiu)包(bao)括中藥材生產質量(liang)管理規(gui)范(fan)(GAP)認證、民航計量(liang)檢定員資格(ge)認可(ke)的行政(zheng)許可(ke)。
文(wen)件原(yuan)文(wen)如下:
國務院關于取消13項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
國發〔2016〕10號
各(ge)省、自(zi)治區、直(zhi)轄市人(ren)民政府,國務院各(ge)部委、各(ge)直(zhi)屬機構:
經研究論(lun)證(zheng),國務(wu)院決定取(qu)消13項(xiang)行政許可事項(xiang),現予公布。
國務院
2016年(nian)2月3日
附件
國務院決定取消的國務院部門行政許可事項目錄
(共計13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