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(jin)日,CNAS發(fa)布通(tong)知,關(guan)于《實驗室認可申請書》和(he)《實驗室評審報告》的事宜(yi)作說明,通(tong)知說到新修訂文件的使用日期(qi)、申請注意事項等內容。詳情如下:
新(xin)修(xiu)訂的《實(shi)驗(yan)(yan)室(shi)(shi)認可申請書》(CNAS-AL01)和《實(shi)驗(yan)(yan)室(shi)(shi)評審報告》(CNAS-PD14/11-B/4)于2015年11月30日發布,2016年3月1日實(shi)施(shi)。
2015年11月(yue)30日至(zhi)2016年3月(yue)1日為(wei)過渡(du)期。過渡(du)期內,新舊(jiu)版本(ben)均可使(shi)用。2016年3月(yue)1日后,舊(jiu)版本(ben)停止(zhi)使(shi)用。
擬于2016年(nian)3月1日前遞交認(ren)可(ke)申請(qing),3月1日以后進行現(xian)場(chang)評審的(de)實驗室(shi),為了保證現(xian)場(chang)評審的(de)順利進行,建議(yi)提前使用新版(ban)表(biao)格填寫實驗室(shi)認(ren)可(ke)申請(qing)。